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 填妥申请表格(017/DV/DIS),表格可在市政署综合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免费索取或于市政署网页下载;
- 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张 (正背面印于同页);
- 一吋半彩色近照2张;
- 小贩牌照的清晰影印本1张 (倘能递交);
- 协助人一吋半彩色近照2张(准照内有批准协助者才交) ;
- 协助人之有效澳门居民身证明文件副本1张(正背面印于同页,准照内有批准协助者才交)。
必须出示文件:出示申请人之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递交文件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 综合服务中心及市民服务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9时 至 下午 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 早上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至5时
注: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30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申请人必须交齐所有文件才进行有关手续
相关规范及要求
遗失小販准照之人士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