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 填妥”临时售卖摊档/临时市集摊位申请表”(015-DV-DIS) ,表格可在综合服务中心及市民服务中心免费索取或于市政署网页下载;
- 年满18周岁,持有有效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张 (贴于申请表中)。[自然人]
必须出示文件:
出示申请人有效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正本(自然人)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市民服务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9时 至 下午 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
市民服务热线:(853) 2833 7676
费用
申请费用:
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
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
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
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
- 申請日期:每年農曆新年前刊登報章公布日期
- 競投日期:按爆竹火箭及煙花臨時售賣准照之批給條件規則所載之日期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按爆竹火箭及煙花臨時售賣准照之批給條件規則所載內容。
相关规范或要求
因此项不适合,没有补充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结果: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