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为公共街道上举行活动之临时售卖摊檔的实体发出临时准照
服务对象:在澳门设立企业或其他澳门民法典设立之法人
申请资格:符合法例之实体
服务结果:市政署向申请的企业/法人发出临时售卖准照
查询途径
负责单位:小贩事务处
办理地点:
递交文件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文书暨档案中心:亚美打利庇卢大马路163号地下
办公时间:
- 综合服务中心及市民服务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9时 至 下午 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
注: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文书暨档案中心:
星期一至四 早上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至5时45分
星期五 早上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至5时30分
注: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市民服务热线:(853) 2833 7676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