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1. 延长墓地使用权一年申请表(009/DHA/DHAL);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必须出示文件:出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坟场服务望厦办事处:美副将大马路,澳门望厦圣母坟场
办公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坟场服务望厦办事处
周一至周四 上午 : 9时 至 1时;下午 : 2时30分 至 5时45分
周五 上午 : 9时 至 1时;下午 : 2时30分 至 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
赋予一般使用墓地延长使用权一年 : 澳门元1500元
表格费用:不适用
印花税:申请费用的10%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https://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3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1. 附具理由说明提出申请者,可例外允许延迟起葬最多一年;
2. 延长一年安葬期是以墓地到期日计而非以申请日计;
3. 如逾期办理延长一般使用墓地使用权,则须缴付以双倍计算的延长墓地使用权一年的费用后,方可进行起葬。
相关规范及要求
N/A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结果 : https://account.gov.mo/zh-hant/login/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 亲临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