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1. 与死者关系声明书(011/DHA/DHAL);
3.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4. 殡葬工程声明书 (012/DHA/DHAL),指出工程的开始及完成日期 ;
5. 殡葬公司负责联络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选择性递交之文件(当符合条件时,必须递交):
1. 有标示的设计图或照片 (永久墓地及圣味基坟场的墓地);
2. 墓地使用凭证或相关证明文件(永久墓地)。
必须出示文件:出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坟场服务望厦办事处:美副将大马路,澳门望厦圣母坟场
办公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坟场服务望厦办事处
周一至周四 上午 : 9时 至 1时;下午 : 2时30分 至 5时45分
周五 上午 : 9时 至 1时;下午 : 2时30分 至 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
在墓地或墓室进行工程的准照(每30日或少于30日): 澳门元200元
表格费用:不适用
印花税:申请费用的10%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https://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3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必须遵守经第22/2019号行政法规修改的第37/2003号行政法规<<坟场管理、运作及监管规章>>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的规定。
相关规范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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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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