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 与死者关系声明书(011/DHA/DHAL);
-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必须出示文件:出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坟场服务望厦办事处:美副将大马路,澳门望厦圣母坟场
办公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坟场服务望厦办事处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 上午 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
1. 7岁以上,最多续期6个月(仅可续期一次):澳门元2,000元
2. 死胎及7岁或以下,最多续期6个月(仅可续期一次):澳门元1,000元
表格费用:不适用
印花税:申请费用的10%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https://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3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原申请人须附具理由说明提出申请,巿政署可准许例外最多延长6个月。
相关规范或要求
N/A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