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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书-死者记录

申请


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1. 提交申请信函(注明申请原因);
  2. 与死者关系声明书(011/DHA/DHAL);
  3. 与死者关系的证明文件;
  4.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必须出示文件:出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仔哥英布拉街2253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坟场服务望厦办事处:美副将大马路,澳门望厦圣母坟场

办公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坟场服务望厦办事处

周一至周四     上午 : 9时 至 1时;下午 : 2时30分 至 5时45分

周五                  上午 : 9时 至 1时;下午 : 2时30分 至 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证明书
澳门元 40.00元
每加一页(单面)澳门元5.00 元

资料性文书或档案文件的复印本
1页至10页,每页(单面)澳门元5.00 元
超过10页,每加一页(单面)澳门元1.00 元

表格费用:不适用
印花税:根据现行印花税征收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https://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10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N/A


相关规范及要求

N/A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N/A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01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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