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 提交申请信函(注明申请原因);
- 与死者关系声明书(011/DHA/DHAL);
- 与死者关系的证明文件;
-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必须出示文件:出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坟场服务望厦办事处:美副将大马路,澳门望厦圣母坟场
办公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坟场服务望厦办事处
周一至周四 上午 : 9时 至 1时;下午 : 2时30分 至 5时45分
周五 上午 : 9时 至 1时;下午 : 2时30分 至 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证明书
澳门元 40.00元
每加一页(单面)澳门元5.00 元
资料性文书或档案文件的复印本
1页至10页,每页(单面)澳门元5.00 元
超过10页,每加一页(单面)澳门元1.00 元
表格费用:不适用
印花税:根据现行印花税征收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https://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10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N/A
相关规范及要求
N/A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N/A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