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

巿政署人员在私人坟场监察起葬

常见问题

  1. 在私人坟场进行起葬活动,市民是否需要向市政署申请起葬准照?
  2. 在私人坟场之墓地先人是否须要安葬满七年后才可以起葬?

1. 在私人坟场进行起葬活动,市民是否需要向市政署申请起葬准照?

不需要,但根据第22/2019号行政法规修改的第37/2003号行政法规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在私人坟场内进行的起葬,利害关系人可要求市政署人员在场监察,及须为此缴付相关费用。


2. 在私人坟场之墓地先人是否须要安葬满七年后才可以起葬?

是,因为第22/2019号行政法规修改的第37/2003号行政法规亦适用于私人坟场,故根据有关法规第十一条规定,先人必须埋葬墓地满七年后方可进行起葬,且如起葬时发现遗骸尚未完全分解,应再度埋葬最少一年。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