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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街道临时占用准照 – 其他

首次申请


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1. 填妥 007/DLA/DHAL 号申请表格(有关表格可向本署免费索取或于本署网页www.iam.gov.mo下载);
  2. 倘申请人为自然人,须附上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倘申请人为法人,须递交有效商业登记证明书影印本(已于澳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登记的公司则豁免递交),或由身份证明局发出的有效社团证明书影印本。有关申请表格须由合法代表签署,并附上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3. 比例为1:1000至1:200的位置分布平面图;
  4. 施工图则,并附有关使用物料和尺寸的说明及解释备忘录;以及比例分别最小为1:200及1:50的平面图和垂直剖面图;
  5. 第三者保险单副本,其有效期不少于拟占用公地的期间

必须出示文件:须出示申请人/合法代表具签名式样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认证缮本及第三者保险单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1.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2.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3.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4.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5.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

  1. 发出一期为15日或少于15日的准照:澳门元600元
  2. 每平方米或不足一平方米之数:澳门元20元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倘准照费用多于50元,须缴付准照费用的10%
保证金:相等于准照费20%的保证金,最低金额为澳门元500元
收费及价金表:gb.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自申请文件具备条件后,15个工作天。倘有需要咨询其他实体之意见,该期间不包括在审批时间内。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如证实活动由非牟利实体举办,市政管理委员会可豁免上述费用,但仍须缴付保证金


相关规范及要求

N/A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N/A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01 00:30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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