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公共街道临时占用准照 – 围板及排栅

首次申請


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1. 填妥 007/DLA/DHAL 号申请表格 (有关表格可向本署免费索取或于本署网页 www.iam.gov.mo下载);
  2. 倘申请人为自然人,须附上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倘申请人为法人,须递交有效商业登记证明书影印本(已于澳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登记的公司则豁免递交),或由身份证明局发出的有效社团证明书影印本。有关申请表格须由合法代表签署,并附上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3. 物业登记书面报告(已于澳门物业登记局作登记的场所则豁免递交)或由土地工务局发出的场所用途证明;
  4. 比例为1:1000 至1:200的围板、排栅及/或其他物品的位置分布平面图。倘占用公地的平面范围超过5米及/或占用超过15天,图内需以同样的比例标明临时行人通道的位置,而该通道需设于围板及/或排栅侧,且阔度应在可行的情况下不少于1.2米;
  5. 装设围板、排栅及/或其他物品的施工图则,并附有关使用物料和尺寸的说明及解释备忘录,以及比例分别最小为1:200及1:50的平面图和垂直剖面图;倘装设之围板或棚架的期间不超过15天,且其平面结构尺寸不超过5米,得以说明备忘录代替,其内应扼要阐明建筑方法、使用物料、尺寸及行人通过所需的措施;
  6. 第三者保险单影印本,有效期不少于拟安装的期间。

必须出示文件:须出示申请人/合法代表具签名式样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认证缮本及第三者保险单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1.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2.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3.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4.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5.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

围板及防护设施:
(一) 发出一期为15日或少于15日的准照:澳门元600元;
(二) 每平方米或不足一平方米之数:澳门元20元。

排栅:
(一) 有围板保护部分:豁免;
(二) 无围板保护部分,每5日一期或不足5日之数,每层或相应之平面,以及每米或不足一米之数: 10元。

注:如证实活动由非牟利实体举办,市政管理委员会可豁免上述费用,但仍须缴付保证金。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倘准照费用多于50元,须缴付准照费用的10%
保证金:相等于准照费20%的保证金,最低金额为澳门元2,000元
收费及价金表:gb.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自申请文件具备条件之日起计15个工作天,倘有需要咨询其他实体之意见,该期间不包括在审批时间内。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没有注意事项


相关规范或要求

须遵守8月16日第28/2004号行政法规 – 《公共地方总规章》之相关规定。


查询进度结果:

https://account.gov.mo/zh-hant/login/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亲临领取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01 00:29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