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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街道临时占用准照 – 围板及排栅

退回保证金


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1. 填妥 Mod. 031/DLA/DHAL 号申请表格  (有关表格可向本署免费索取或于本署网页 www.iam.gov.mo 下载);
  2. 准照影印本;
  3. 保证金收据正本(倘收据已遗失,须作出声明);
  4. 倘申请人为自然人,须附上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倘申请人为法人,须递交有效商业登记证明书影印本(已于澳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登记的公司则豁免递交),或由身份证明局发出的有效社团证明书影印本。有关申请表格须由合法代表签署,并附上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5. 倘支票抬头与申请人名称不符时,须递交收款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或商业登记影印本(已于澳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登记的公司则豁免递交);
  6. 倘申请以银行转帐方式退回保证金,须递交具有收款帐户编号的银行资料影印本(例如:存摺或月结单等)。

必须出示文件:须出示申请人/合法代表具签名式样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认证缮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1.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2.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3.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4.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5.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自申请文件具备条件之日起计18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没有注意事项


相关规范及要求

按8月16日第28/2004号行政法规 – 《公共地方总规章》之相关规定,利害关系人须先履行全部义务并缴付倘有之被科处的罚款,在准照效力终止后,方可申请退回保证金。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亲临领取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01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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