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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准照-电影院

其他更改


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1. 申请表格(格式表格022/DLA/DHAL号,表格可向本署索取);

2. 视乎更改项目情况提供相应文件。

必須出示文件:

須出示申請人/合法代表具簽名式樣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認證繕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视乎更改内容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1.当事人须亲临申请或授权代办人申请;

2.以上文件除由政府部门及公用机构发出之文件外,其余均须由申请人/合法代表签署。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亲临领取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4-08-19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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