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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及饮食场所牌照

取消


如何办理

网上办理
登入 “商社通” 办理(申请人必须持有一户通个人或实体账号)

亲临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1. 饮食及饮料场所 – 取消或补领牌照申请表(格式 MOD.024/DLA/DHAL)【有关表格可向本署饮食及饮料场所一站式发牌服务免费索取或于本署网页www.iam.gov.mo下载】(网上办理则无需提交);

2. 倘持牌人为法人,须递交有效商业登记证明书影印本(已于澳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登记的公司则豁免递交;网上办理则无需提交)。

注:倘申请人(包括自然人及法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已作出更新,须于申请时递交清晰影印本。

必须出示文件:申请人/合法代表具签名式样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认证缮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行政执照处:澳门南湾大马路 762 – 804号中华广场 2楼(饮食及饮料场所一站式发牌服务)

综合服务中心及市民服务中心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无需缴费


审批所需时间

网上办理:自申请文件具备条件之日起计14个工作天。

亲临办理:自申请文件具备条件之日起计15个工作天。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网上办理:登入 “商社通” 查询

亲临办理:www.iam.gov.mo/c/licenseQuery/frame/


备注/申请须知

1. 当事人可亲自申请或授权代办人申请;

2. 倘申请人为个人,亲临申请时须透过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核对;

3. 倘申请人为法人,亲临申请时须由合法代表签署有关申请表格及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核对,并须递交有效商业登记证明书影印本(已于澳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登记的公司则豁免递交);

4. 场所若有招牌广告牌照,可同时申请取消。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4-12-10 12:22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