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1. 申请信函;
必须出示文件:申请人/合法代表具签名式样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认证缮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无需缴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自申请文件具备条件之日起计10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1. 当事人可亲往申请或授权代办人申请。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N/A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