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1. 申请表格(001/DZVJ);
2. 土地工务局发出之有效工程准照或工程批文清晰影印本;
3. 业权人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包括身份证及商业登记证明;
4. 工程公司营业执照清晰影印本;
5. 地籍图(指出树木位置);
6. 地权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如有关的公报、物业登记书面报告、臨时占用准照等。(公共部门批出之公共工程豁免此项)
必须出示文件:1. 土地工务局发出之有效工程准照正本或工程批文正本;
2. 业权人证明文件正本,包括身份证及商业登记证明;
3. 工程公司营业执照正本;
4. 地权证明文件正本,如有关的公报、物业登记书面报告、臨时占用准照等。(公共部门批出之公共工程豁免此项)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1.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2.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3.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4.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5.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早上 9时 至 下午 6 时(中午照常办公)
注: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澳门元100元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收齐所有必须递交文件后按下表内容规定:
申请树木数量 服务承诺时间
20株或以下 15个工作天
21株至50株 20个工作天
51株或以上 25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1.申请表内应列明姓名、聯络电话、砍伐树木的原因及砍伐树木的地点;
2.如获通知后30天内仍未能交齐文件者,则申请视作无效,需重新申请及递交相关文件。
相关规范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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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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