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进口登记有效期至每年年底,持牌人应于每年一月至二月期间办理续期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表格(002/DSA);
- 持牌人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正背面印于同一面A4纸上);
- 上年度进口登记正本;
- 财政局近期发出的续期年度的营业税M/8表格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 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石排湾分站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
- 无须缴纳年度准照费用
印花税
- 无须缴付印花税
收费及价金表
- 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自全部文件交齐起计30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 递交所须文件后,须接受市政署相关单位检查;
- 上述进口登记必须办理续期申请,并须符合指定要求,方可续期;
- 所发出的进口登记均为不可转让及不可搬迁;
- 文件必须交齐才继续进行有关手续;
- 进口登记有效期至该年年底;
- 进口登记无须缴纳年度准照费用,但仍须作出申请及审查,以符合进口场所登记资格;
- 如申请人为非澳门居民,根据现行的《禁止非法工作规章》规定,非居民为自身的利益亲身及直接从事活动必须预先取得为此效力的行政许可;
- 如以法人名义申请,若公司股东/行政管理机关成员非属澳门居民,须负责管理公司及/或代表公司执行业务,有关人员亦应具备相关工作许可;
- 商业登记如有任何更新须通知本署。
相关规范及要求
N/A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此手续尚未提供网上进度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邮寄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