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具有申请遗体运送之正当性者,应自死亡日起 90日内提出。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遗体运送费用之发放申请书(退休基金会第 24号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退休基金会网页下载)
- 死亡记录;
- 运送遗体开支的收据正本;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申请人与已故退休人员的关係证明(如:遗嘱、结婚记录或出生记录等);
- 银行帐户资料,如欲以银行过帐方式收取有关津贴。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 退休基金会 – 会员及供款人接待处
地址:澳门友谊大马路1115号政府(新口岸)办公大楼地下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1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地址:澳门三盏灯 5及 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 3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
地址: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小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1时,下午2时半至5时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合符资格及所有文件齐备者,可在提出申请翌日起的 20个工作日内获发放。(服务承诺)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申请人可透过退休基金会网页或“公务通”APP(点选“其他登入”)查询申请进度,或致电退休基金会热线(853) 2835 6556查询。
社会保障
退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