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例
-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第97/99/M号法令〔1999年12月13日《澳门政府公报》第50期第一组〕
- 关于《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专用印件式样 - 第69/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2021年5月4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18期第一组〕
- 订定《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所规定行为的应缴纳费用 - 第57/2005号行政长官批示〔2005年3月14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11期第一组〕
- 关于工业产权网上申请得透过澳门特别行政区邮政储金局电子支付平台或其他可被该平台接受的支付工具进行在线缴付 - 经济局通告〔2014年10月2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44期第二组〕
- 关于就通过互联网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工业产权申请的一般性规则 - 经济局通告〔2015年12月3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52期第二组〕
- 关于透过“一户通”及标准证书(电子认证“云签”服务)提交工业产权电子申请 - 经济及科技发展局通告〔2021年12月2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52期第二组〕
- 关于提交工业产权续期申请(包括电子递交及亲临办理)的事宜 - 经济局通告〔2018年12月1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50期第二组〕
-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关于深化在知识产权领域交流合作的安排》 - 第25/2020号行政长官公告〔2020年8月26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35期第二组〕
- 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具资格的指定实体,为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专利注册申请制作发明的审查报告书,以及核准使用于申请由所述实体授予的专利及已向该实体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延伸至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印件格式 - 第174/2020号行政长官批示〔2020年8月3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35期第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