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半导体产品拓扑图的登记权应在任何地点对拓扑图作首次商业利用起计之2年内行使,或如对拓扑图从未作利用,则自拓扑图首次被固定或被编码之日起计之15年内行使。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亲临办理:
- 申请人以中文或葡文填妥“半导体产品拓扑图登记申请书”(格式 ECO-057)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网页下载)
- 申请可以个人或法人的名义提出,但如果申请人(个人或法人)并非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居住或设立,表格则应由被委托人签署;
- 表格签署后,签名确认可在办理地点出示具签名式样之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办理。
- 将表格连同附件向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综合接待中心(2楼)的工业产权注册申请柜台提交。
- 在 8个工作日内凭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发出的“缴费单”前往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综合接待中心(2楼)的缴纳处缴付有关费用,并应以澳门元支付。付款方式请参阅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页“行政服务 –付款方式”页面。
必须递交文件
- 已填妥的“半导体产品拓扑图登记申请书”(格式 ECO-057)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网页下载)。
- 拓扑图图样。
视乎情况而应补充的文件
- 由被委托人办理:
- 授权书(须经适当认证并确认授权人身份及行使该授权的权力)。
- 其他证明文件(如许可文件、同意书等)。
- 对于以非澳门特区正式语文作出的授权书或其他文件:
- 经适当认证/证明之本特区任一正式语文(中文或葡文)的译本;
- 翻译证明书需缴纳印花税,按每版计澳门元 5元,同时每份证明书另加澳门元 10元。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经济及科技发展局 – 综合接待中心
地址:澳门南湾罗保博士街 1 – 3号 2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 登记申请(包括首2年年费):澳门元 1,000元
- 第3至第10年每年之年费:澳门元 500元
- 声明异议:免费
- 宣布失效:澳门元 1,000元
- 更正:澳门元 100元
- 延长期限:澳门元 200元
- 登记查询:澳门元 200元
详情请浏览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页“知识产权 – 收费表”页面。
审批所需时间
缴费后,若文件齐备,且未显示出存在拒绝登记的理由,批准登记需时约9个月。
备注/申请须知
若申请资料符合规定,有关申请公告将于每月首个或3个周三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内刊登。自刊登公告日起至批准登记之日止,任何第三者均可以书面形式就有关的登记申请提出声明异议。
除注册申请以外,申请者须因应上述各个情况独立填写一份“其他行为申请书”(格式 ECO-052)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网页下载),连同相应的文件一并递交(请向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专利及著作权处查询)。
文件参考范本:
- 授权书。
- 其他行为申请 常用请求编码说明。
- 其他文件请浏览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页“知识产权 – 申请须知”页面。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在核准登记的批示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日起计 1个月的上诉期届满后,或当有上诉提出时,在获知法院的确定裁判 5个工作日后,前往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综合接待中心(2楼)的工业产权注册申请柜台领取登记证。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发出的已缴纳申请费用的收据正本。
创业及营商
产品、物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