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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准照

出口须获预先许可之货物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有需要时申请,没有办理时限。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无须亲身办理有关手续,但须递交:

  1. 填妥之出口准照表格(印务局有售);
  2. 按出口产品的种类需附加之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1. 经济及科技发展局 – 对外贸易处
    地址:澳门南湾罗保博士街 1 – 3号 2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2个工作日内

附注:上述期限均指齐备文件至负责单位后起计算及不包括递交文件当天;例外情况除外。


备注/申请须知

对外贸易法的表格价格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页》行政服务》电子服务》资料查询》进出口准照申请进度

领取服务结果方式:  亲临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 入件收据


资料提供:经济及科技发展局(DSEDT)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01 00:03

创业及营商 进出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