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申请者需于有关货物预计出口之日至少五日前向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当事人不须亲自办理,但须递交以下文件:
已填妥的申请来源证表格(于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网页下载)。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经济及科技发展局 – 对外贸易处
地址:澳门南湾罗保博士街1 – 3号 2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以交齐文件日起计1个工作日。
查询进度
查询申请进度:【平台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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