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法例规定经营转运活动的企业,公司资本不得少于澳门币一百万元,是否需要一次过缴付? 1. 法例规定经营转运活动的企业,公司资本不得少于澳门币一百万元,是否需要一次过缴付? 根据1月29曰第7/96/M号法令及6月17日第8/2005号行政法规,申请从事转运活动之准照时公司资本不得少于澳门币一百万元,其中最少半数已缴付,其余将于最多三年内缴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