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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消费税之缴纳、 豁免、退回

常见问题

  1. 什么物品需缴纳消费税?
  2. 何种情况下可以退回已缴纳的消费税?

1. 什么物品需缴纳消费税?

根据12月13日第4/99/M号法律《消费税规章》第2条之规定,含酒精饮料(第II组)及烟叶(第III组)自制成或进入本地区起,即成为消费税之课征对象。


2. 何种情况下可以退回已缴纳的消费税?

根据12月13日第4/99/M号法律《消费税规章》40条(因再出口而退税)、第41条(因售予获免税之受益实体而退税)及第42条(因自愿缴纳而退税)之规定者得享有退回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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