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于相应土地批给合同规定的缴付期限内。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出示需缴付土地溢价金的证明文件,如土地批给合同或财政局相关信函。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财政局大楼8楼
财政局公物管理厅/特许及批给事务处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收齐文件后翌工作日起计3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需知
1.取得不定期收入付款凭单 (M/B 格式)后,可到财政局地下、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或仔接待中心之澳门财税厅收纳处付款;
2.可以现金或支票缴付。若以支票缴付,抬头请写上“财政局”;
3.若支票金额为澳门币五万元或以上者,应取得银行承兑。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查询电话:(853) 8599 0571/ (853) 8599 0538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创业及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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