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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溢价金

土地溢价金缴付凭单之发出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于相应土地批给合同规定的缴付期限内。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出示需缴付土地溢价金的证明文件,如土地批给合同或财政局相关信函。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财政局大楼8楼

财政局公物管理厅/特许及批给事务处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收齐文件后翌工作日起计3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需知

1.取得不定期收入付款凭单 (M/B 格式)后,可到财政局地下、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或仔接待中心之澳门财税厅收纳处付款;

2.可以现金或支票缴付。若以支票缴付,抬头请写上“财政局”;

3.若支票金额为澳门币五万元或以上者,应取得银行承兑。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查询电话:(853) 8599 0571/ (853) 8599 0538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资料提供:财政局(DSF)

最后更新时间:2024-06-19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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