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承批人递交申请书;
承批人 (个人、公司或社团代表) 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公司或社团代表之相关证明文件;
代办人须出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授权书;
持不具签名式样身份证明文件之申请人须亲临办理。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财政局大楼1楼 (文件收受处)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9时至18时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澳门币10元印花税,另每一版收澳门币5元,于申请后接获通知时缴付。
审批所需时间
收齐文件后翌工作日起计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承诺)。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查询电话:(853) 8599 0571/ (853) 8599 0538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创业及营商
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