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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溢价金

清缴土地溢价金证明书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承批人递交申请书;

承批人 (个人、公司或社团代表) 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公司或社团代表之相关证明文件;

代办人须出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或授权书;

持不具签名式样身份证明文件之申请人须亲临办理。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财政局大楼1楼 (文件收受处)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9时至18时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澳门币10元印花税,另每一版收澳门币5元,于申请后接获通知时缴付。


审批所需时间

收齐文件后翌工作日起计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承诺)。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查询电话:(853) 8599 0571/ (853) 8599 0538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资料提供:财政局(DSF)

最后更新时间:2024-06-19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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