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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事务

与公共实体签订合同

服务简介

根据第23/2000号行政法规规范,申请与公共实体签订合同之证明本。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于财政局订立公证合同的自然人或法人。

服务结果

发出合同证明本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财政局 – 公证处

通讯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财政局大楼七楼

查询电话:(853)2856 0919

传真:(853)2832 3954

电邮:dsfinfo@dsf.gov.mo

网址:http://www.dsf.gvo.mo


资料提供:财政局(DSF)

最后更新时间:2018-06-06 14:27

公共行政事务 行政及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