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
所需文件
必须递交文件:已填妥的「求职登记表格」或亲临各申请地点取得。
必须出示文件: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劳工事务局总办事处:
澳门马揸度博士大马路 221-279 号先进广场地下
劳工事务局金龙中心办事处:
澳门冼星海大马路105号金龙中心3楼
劳工事务局职业培训中心:
澳门关闸马路101-105A号太平工业大厦第一期地下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
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理时间
劳工事务局总办事处、劳工事务局金龙中心办事处及劳工事务局职业培训中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及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费用
免费
质量指标
服务承诺
- 15分钟内接待亲临咨询求职手续的人士(只适用于劳工事务局总办事处)。
- 15分钟内接待求职登记的人士(只适用于劳工事务局总办事处)。
备注/申请须知
- 求职者可登入本局网页内「招聘及就业选配」搜寻合适工作。
- 求职登记有效期为四个月,如需于期满后继续寻找工作,可于登记失效后登入「网上求职服务」办理、致电(+853) 2872 2108或亲临各申请地点办理。
就业
居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