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求职登记表格取或亲临各申请地点取得
- 非自愿性失业证明文件影印本
- 非自愿性失业证明文件之正本(必须出示)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劳工事务局总办事处:
澳门马揸度博士大马路 221-279 号先进广场地下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理时间
劳工事务局总办事处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费用
免费
质量指标
服务承诺
发出申请社保津贴之各项声明书 – 确认符合申领条件后第3个工作日领取
就业
居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