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须于准照有效期届满前45日至90日内提出;少于45日提出须缴付双倍的准照续期费用。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职业介绍所业务准照及分所准照续期及变更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劳工事务局索取或于网上下载);
- 申请人及第16/2020号法律第6条第3款3项及4项所指的利害关系人的刑事纪录证明书(刑事纪录证明书的用途是申请职业介绍所业务准照);
- 财政局发出的已履行税务义务或免除税务义务的证明文件;
- 倘招募或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的非本地居民的来源地为内地或越南,则须提供具当地政府认可输出劳务资格的证明文件或认证缮本;
- 劳工局要求下递交其他有助于审批申请的适当文件或数据。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 网上办理:
透过实体一户通帐户登入「商社通」电子平台提交申请(点击https://www.ab.gov.mo/home)。
2. 亲临办理:
地址:澳门马揸度博士大马路 221 – 279 号先进广场劳工事务局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 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费用
准照续期费用:澳门元10,000 元
分所准照续期费用:澳门元5,000 元
倘属网上办理,可透过以在线方式或票据方式支付;倘属亲临办理,仅能以票据方式支付。票据方式包括银行划线支票及本票,票据枱头写上「社会保障基金」。
审批所需时间
具体时间: 30天(以收齐所需文件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分所准照的续期须与职业介绍所业务准照的续期申请一并提出。
第16/2020号法律第6条第3款3项及4项所指的利害关系人包括:
1. 公司的所有行政管理机关成员及股东;倘股东属法人,其所有行政管理机关成员或机关主要据位人;
2. 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关成员及持有百分之十或以上资本的股东;倘股东属法人,其所有行政管理机关成员或机关主要据位人;
3. 社团或财团的所有机关主要据位人;如属社团按法律或其章程规定,由其具权限的机关经会议决议委任指定人士从事职业介绍所业务的情况,其所有机关主要据位人及该获委任人。
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或透过「商社通」电子平台下载数码证照。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