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因遗失或损毁有效准照的准照持有人,须尽快办理补发准照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准照持有人须自行撰写申请书,其内容须载有准照持有人名称、准照编号、营业场所名称、声明申请办理职业介绍所准照补发的原因(遗失或损毁),准照持有人签署 / 盖章及申请日期。
除非准照已遗失,否则需将损毁的准照交还劳工事务局。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址:澳门马揸度博士大马路 221 – 279 号先进广场劳工事务局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 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费用
1,000澳门元 (可以澳门通或澳门钱包方式支付,或以票据方式支付,银行划线支票或本票均可,票据枱头写上「社会保障基金」)
审批所需时间
具体时间: 30天
备注/申请须知
补发的准照有效期限与原准照相同。
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邮寄或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实体)」电子平台下载有关数码准照。
领取时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并缴费(仅收费职业介绍所需缴费)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