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亲临劳工事务局一楼或透过书面、电邮、传真方式提出。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必须递交的文件:
- 投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载有正确地址的文件(如现居所的水费单或电费单);
- 雇主资料(包括名称、联络电话、联络地址等)。
2.可补交的文件:
- 有助解决相关问题的文件的影印本
3. 必须出示的文件:
- 投诉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点:澳门马揸度博士大马路221-279号先进广场大厦劳工事务局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7时30分
审批所需时间
服务承诺:
- 20分钟内接待提出举报或投诉的人士【注:1. 办公时间逢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七时三十分 2. 需要法律上研究或直接由一位法律顾问接待的情况除外】;
- 在咨询服务中提出投诉的人士均会即时获发《投诉回条》;
- 具有明确联络地址的投诉函件;个案衍生的新投诉事项而需开立个案处理;以及更改负责人员处理,5个工作天内将透过短讯或邮寄书面通知投诉人有关负责其个案的督察姓名和联络电话;
- 对于卷宗的处理结果,会在10个工作天内通知有关的投诉人和企业;
- 10个工作天内将法院对投诉个案的判决通知有关投诉人;
- 10个工作天内通知投诉人领取补偿款项【注:知悉补偿款项存入本局银行户口后10个工作天内】。
就业
劳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