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具说明理由的延期申请函(可填写本局之模板DSAL-TNR-CQ-L-C)
- 可支持申请理由的文件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址 :澳门冼星海大马路105号金龙中心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费用
免费
备注/申请须知
- 可亲临本局索取申请函或浏览www.dsal.gov.mo下载申请函。
- 自申请人交齐文件后,本局会根据所递交的资料文件审批申请。
- 根据第8/2010号行政法规《聘用外地雇员法施行细则》第3条,本局为审批申请的需要,可要求申请人递交适当的补充数据。
- 若数据有任何改变,应立即提出更改,并递交最新之资料。
- 自申请人交齐所需的文件之翌日起计,15日内回复申请结果。
- 若雇主没有遵守法例的规定,补足聘用本地雇员的最低数量,可导致有关聘用外地雇员许可被全部或部分废止。
就业
居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