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例
- 认可灯具、家庭电器、音响及视听器材、信息科技设备、手提工具组别产品以及玩具产品的安全标准 - 第61/2014号行政长官批示〔2014年3月3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13期第一组〕
- 认可若干产品的安全标准 -第191/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2008年7月7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27期第一组〕
- 订定产品安全的一般制度 - 第17/2008号行政法规〔2008年7月7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27期第一组〕
- 澳门消费争议仲裁中心 - 消费者委员会公布〔1998年3月18日《澳门政府公报》第11期第二组〕
- 核准仲裁制度——若干废止 - 第29/96/M号法令 〔1996年6月1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24期第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