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获权限部门批准主办水上活动的部门或机构,可向澳门海关申请提供有关的支援。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服务对象
获权限部门批准主办有关活动的部门或机构。
申请资格
获权限部门批准主办有关活动的部门或机构。
服务结果
于1个工作日内安排巡逻船 / 快艇提供服务。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及单位: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 海上监察厅
通讯地址:澳门青洲街 200号
电话:(853)2893 9122
传真:(853)8490 0425
人身安全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