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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危险货物船只护送协助

服务简介

载有危险货物的船隻(如:拖船、油船、油趸、烟火产品)可向澳门海关申请护送协助。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服务对象

获权限部门批准乘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主或其代理人。

申请资格

获权限部门批准乘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主或其代理人。

服务结果

在明确接报召唤后,30分钟巡逻船 / 快艇到达现场。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及单位: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 - 海上监察厅

通讯地址:澳门青洲街 200号

电话: (853)2893 9122

传真:(853)8490 0425

网址:http://www.customs.gov.mo


资料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SA)

最后更新时间:2017-08-30 14:43

交通安全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