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两地牌车
申请条件
- 申请人需先完成广东省公安厅之粤澳两地牌申办流程。
如何办理
亲临办理
车主可亲身或由其代理人前往申请地点办理,并递交以下文件:
- 申请表 (可到办理手续接待处索取或于网上下载有关表格)
- 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如车辆所有人为商业企业,须递交商业登记证明正本(须具90天内有效期)
- 由交通事务局发出的车辆登记折影印本
- 汽车所有权登记证明文件 (或以电子方式取得的汽车登记数据)
- 主管当局签发的获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之间行驶的车辆有效文件 (即批文卡)影印本
- 获主管当局批准驾驶车辆的驾驶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如车辆所有权人为商业企业或如非车主亲临办理,须提交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如车辆作抵押,须递交有关抵押证明文件
预约完成:
预约当天请前往港珠澳口岸环形马路海关入境货仓旁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届时请出示”登记折”,以便进行核对。
附注:
所有影印本采用 A4格式,须影印在同一版面上。
已领取车辆边境通行证的车辆如更换车主(转名),须重新办理申请。
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透过网上服务向海关递交申请数据,而无需亲临办理,数据经海关批覆后,申请人便可使用网上缴费服务缴付有关申请费用。随后,申请人再按通知时间带同以下文件,前往指定的海关站为车辆张贴电子卷标及其后于网上服务下载数码证照:
- 车主身份证明文件,如车辆所有人为商业企业,须递交商业登记证明(须具90天内有效期)
- 车辆登记折
- 汽车所有权登记证明文件(或以电子方式取得的汽车登记数据)
- 主管当局向车辆所有人签发的获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之间行驶的车辆有效文件(批文)
- 获主管当局批准驾驶车辆的驾驶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 如车辆作抵押,须递交有关抵押证明文件
- 如车辆所有人为商业企业或如非车主亲临张贴电子卷标,须于张贴电子卷标当日提交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预约完成:
- 预约当天须”车辆所有权人”本人前往港珠澳口岸环形马路海关入境货仓旁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届时请出示”登记折、车辆所有权人身份证及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批文咭)”,以便进行核对。
- 若车辆所有权属法人(公司),请出示”登记折、90天内有效之商业登记、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批文咭)”及公司印章,以及公司委托授权书与被委托者身份证明文件,以便进行核对。
- 如车辆作抵押,须递交有关抵押证明文件。
港澳跨境车
申请条件
- 申请人需先完成澳门交通事务局港珠澳大桥配额新申请。
如何办理
亲临办理
首次申请所提交之文件及办理手续,请参阅澳门特区政府入口网站澳门私家车往来港澳常规配额-澳门配额新申请。
首次申请车辆经港珠澳大桥进出香港通行证,自澳门海关接获交通事务局批准文件后,澳门海关将以短讯形式通知车主,预约前往海关指定地点办理张贴车辆通关电子卷标手续并递交以下文件:
- 申请表 (可到办理手续接待处索取或于网上下载有关表格)
- 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如车辆所有人为商业企业,须递交商业登记证明正本(须具90天内有效期)
- 由交通事务局发出的车辆登记折影印本
- 汽车所有权登记证明文件 (或以电子方式取得的汽车登记数据)
- 获主管当局批准驾驶车辆的驾驶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如车辆所有权人为商业企业或如非车主亲临办理,须提交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如车辆作抵押,须递交有关抵押证明文件
预约完成(澳门车辆):
- 首次申请,于张贴车辆通关电子卷标时,将由海关代交通事务局转交由香港运输署发出之「过境车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予车主。续期申请则维持于交通事务局领取相关「许可证」。
- 预约当天请前往港珠澳口岸环形马路海关入境货仓旁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届时请出示”登记折”,以便进行核对。
预约完成(香港车辆):
- 预约当天须”车辆所有权人”本人前往港珠澳口岸环形马路海关入境货仓旁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届时请出示”香港运输处发出之车辆登记证明、车辆所有权人(所有车主)香港居民身份证”复印本;所有符合资格的驾驶人之香港居民身份证复印本,以便进行核对。
- 若车辆所有权属法人(公司),请出示”香港运输处发出之车辆登记证明复印本、香港商业登记署发出之商业登记证明”正本及公司印章;所有符合资格的驾驶人之香港居民身份证复印本,以及公司委托授权书与被委托者身份证明文件,以便进行核对。并填写及递交”车辆边境通行证及网上服务登记表“,可于现场索取或自行下载。
- 如车辆所有权人为商业企业或如非车主亲临办理,须提交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若车辆登记证明显示有扺押权人,须同时递交”盖有该抵押银行印章正印之车辆登记文件”正本。
横琴单牌车
申请条件
可参阅澳门海关官方网站。
横琴单牌车须符合的要求
可参阅澳门海关官方网站。
办理手续
网上办理
申请人可透过网上服务向海关递交申请数据,而无需亲临办理,数据经海关批覆后,申请人便可使用网上缴费服务缴付有关申请费用。随后,申请人再按通知时间带同以下文件,前往指定的海关站为车辆张贴电子卷标及其后于网上服务下载数码证照:
- 车主身份证明文件,如车辆所有人为商业企业,须递交商业登记证明(须具90天内有效期)
- 车辆登记折
- 汽车所有权登记证明文件 (或以电子方式取得的汽车登记数据)
- 主管当局向车辆所有人签发的获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之间行驶的车辆有效文件 (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确认函)
- 获主管当局批准驾驶车辆的驾驶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 如车辆作抵押,须递交有关抵押证明文件
- 如车辆所有人为商业企业或如非车主亲临张贴电子卷标,须于张贴电子卷标当日提交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影印本。
预约完成:
- 预约当天须”车辆所有权人”本人前往港珠澳口岸环形马路海关入境货仓旁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届时请出示”登记折、车辆所有权人身份证及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批文咭)”,以便进行核对。
- 若车辆所有权属法人(公司),请出示”登记折、90天内有效之商业登记、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确认函”及公司印章,以及公司委托授权书与被委托者身份证明文件,以便进行核对。
- 如车辆作抵押,须递交有关抵押证明文件。
亲临办理
车主可亲身或由其代理人前往申请地点办理,并递交以下文件:
- 申请表 (可到办理手续接待处索取或于网上下载有关表格)
- 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如车辆所有人为商业企业,须递交商业登记证明正本(须具90天内有效期)
- 由交通事务局发出的车辆登记折影印本
- 汽车所有权登记证明文件 (或以电子方式取得的汽车登记数据)
- 主管当局向车辆所有人签发的获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之间行驶的车辆有效文件(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确认函) (需打印)
- 获主管当局批准驾驶车辆的驾驶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如车辆所有权人为商业企业或如非车主亲临办理,须提交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如车辆作抵押,须递交有关抵押证明文件
预约完成:
预约当天请前往港珠澳口岸环形马路海关入境货仓旁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届时请出示”登记折”,以便进行核对。
附注:
所有影印本采用 A4格式,须影印在同一版面上。
已领取车辆边境通行证的车辆如更换车主(转名),须重新办理申请。
办理地点
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
地址:“港珠澳口岸环形马路海关入境货仓”旁边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09:00 – 13:00,14:30 – 17:45
周五 09:00 – 13:00,14:30 – 17:30
费用
澳门元 100元
审批所需时间
自申请翌日起计 2个工作日发出车辆边境通行证。(服务承诺)
查询电话
(853) 2855 5090 (均设有同步录音)
备注/申请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