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任何时候
提出查询、意见、投诉及举报的途径
市民及游客可亲身前往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或透过信函、电话、传真、电邮及网上表格方式提出查询、意见、投诉及举报。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
地址: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8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至5时30分
信函(通讯地址):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8楼,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
电话:
(853) 8866 9777 (查询 / 意见 / 投诉 / 举报热线)
(853) 8866 9377 / 8866 9379 (招聘查询)
传真:(853) 8866 9779 (查询 / 意见 / 投诉 / 举报)
电邮:info@fsm.gov.mo
网址:http://www.fsm.gov.mo
费用
免费
回复时间
- 接收日起计 7个工作日内回复以信函、传真或电邮作出与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范畴有关的查询。(服务承诺)
- 实时回复与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范畴有关的一般电话查询。(服务承诺)
- 倘电话查询事项涉及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多个单位或较繁复,则于接收日起计 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回复。(服务承诺)
- 倘电话查询事项涉及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多个单位或较繁复,而须以书面回复者,则于接收日起计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回复。(服务承诺)
- 接收日起计 2个工作日内转介涉及其他保安部队及机构(包括治安警察局、消防局及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之意见、投诉及举报。(服务承诺)
- 接收日起计 5个工作日内初步回复意见、投诉及举报。(服务承诺)
- 得到意见、投诉及举报之结果后 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作出回复。(服务承诺)
附注:若以书面或电邮之回复需葡语或英语译本则多需 3个工作日进行翻译工作。
备注
- 如对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文职人员之招聘及保安学员之招考事宜有任何意见或投诉,需透过信函以具名及密件形式向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提出,相关数据绝对保密。
- 网上查询、投诉及建议系统:http://www.fsm.gov.mo/css/css.aspx?Cod=DSFSM。
- 信函的信封写上:“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公共关系暨历史档案办公室主任收”;或可到各保安部队 / 机构索取免付邮资信柬。
- 以电话提出的查询、意见、投诉或举报,须作录音,以便准确无误地转介给专责部门处理。
- 市民建议、投诉及举报所提供之一切内容和身份数据绝对保密。
- 若个案涉及其他保安部队及机构,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须将关系人提供之所有资料转介至有关部队及机构。关系人亦须提供姓名、联络电话及地址,以便日后跟进。
- 在获得足够数据的情况下,方能为有关问题立案并转介处理。因此,市民提出投诉或举报时,应尽可能指出针对的事项、其时间、地点、或人物等;提出意见时,则应陈明具体的内容。
- 如果以匿名方式提出投诉,或资料不足,可能不获有关的专责部门处理。
公共行政事务
行政及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