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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事务

澳门保安部队保安学员培训课程的招考

服务简介

为有意投考“澳门保安部队保安学员培训课程"的人士进行报考手续。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一般及特别录取条件:

(一)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投考人必须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二) 具备担任公共职务之能力(参阅现行《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第十三条之规定);

(三) 符合第13/2021号法律第十九条及第二十条之规定,以及不处于现行第13/2002号行政法规第七条第一款所列的任何不获录取的情况;

(四) 在录取日,年龄介乎十八至三十五岁,透过保安司司长批示,对录取修读保安学员培训课程的三十岁以上投考人的人数,可设定限额,而录取日是指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以公告形式公布张贴最后排名名单的地点之日期;

(五) 经招聘体格检验委员会证明有良好体型及强壮体格;

(六) 须具备高中毕业学历;

(七) 通过体能测试;

(八) 通过常识测试;

(九) 通过心理技术测试。

服务结果

为投考人完成报考手续。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  –  行政及人力资源处

地址: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8楼

查询电话:(853)8866 9377 / (853)8866 9379

电邮:info@fsm.gov.mo

网址:

http://www.fsm.gov.mo/cfi

https://www.fsm.gov.mo/dsfsm/cht/css_sys/css_sys.aspx(网上投诉及咨询)

http://www.fsm.gov.mo/cfi/qa.aspx (问题集)

http://www.fsm.gov.mo/cfi/testdemoc/default.aspx (体能测试及体格检查的注意事项及练习方法)


资料提供: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DSFSM)

最后更新时间:2024-09-17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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