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

取消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必须出示文件

  1. 如无特别说明,凡递交影印本之文件,均须出示其正本作核对;
  2. 倘未能出示正本,则有关影印本须经鑑证。

手续申办者
《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下称《外地雇员证》)的相关申请可由下列任一人员或实体提出:

  1. 雇主;
  2. 雇主指定领有准照的职业介绍所(附注1);
  3. 「外地雇员」;
  4. 第1及3所指人士之合法代理人(附注2)。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当出现①雇佣关係终止;或②聘用实体之「聘用许可」被有权限当局取消;或③《外地雇员证》持有人已获批「居留许可」时,手续申办者必须立即前往受理分处办理《外地雇员证》之相关取消手续并递交(附注3):
    1. 聘用实体发出之取消《外地雇员证》之申请信及影印本(附注4)(附注5);
    2. 法定可用作本澳进出境之有效护照 / 旅遊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仅需身份资料页面)或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附注6);
    3. 《外地雇员证》/ 已通过预审或初审之「外地雇员逗留许可」申请表 /《收入收据》之正本;
    4. 《逗留许可凭条》(外地雇员类)正本(倘有);
    5. 雇主之有效证件正本及影印本(附注7)。
  2. 若持证人有家团成员获准随其留澳,则须一併办理后者之「逗留的特别许可」取消手续(附注8)。
  3. 完成手续后,持证人及其家团成员(倘有)会立即被取消原有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及家团成员之「逗留的特别许可」,并另外获批给不少于8日的新「逗留许可」(倘需要),以作离澳安排。

注意

  1. 当雇主与其「外地雇员」终止雇佣关係,或接获行政当局取消其聘用许可之通知时(附注9),有义务立即通知其「外地雇员」儘快带同获准随该雇员留澳之家团成员(倘有)到受理分处办理取消「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包括《外地雇员证》)及家团成员倘有之「逗留的特别许可」之相关手续。
  2. 该分处于接到上述雇佣关係终止或聘用许可已被取消之通知函当日,便会废止持证人及其家团成员(倘有)之原「逗留许可」(附注10),在此情况下,若其没有取得其他新的「逗留许可」,而依然逗留在本澳,则自其原「逗留许可」被废止之翌日起,将被视为逾期逗留。
  3. 在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离岛巿民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家务工作雇员及专业外地雇员之《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取消手续时,外地雇员必须仍然在澳且备齐上述申请文件,否则必须到北安出入境事务大楼办理;
  4. 倘「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处于被废止或失效的情况,则相关之「外地雇员」须受经第4/2013号法律修改之第21/2009号法律第四条第二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附注

  1. 详见澳门劳工事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dsal.gov.mo/
  2. 代理人须递交经鑑证之委讬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并出示正本)。
  3. 如未能提交第1.2至1.5点所列之任一文件,需于取消申请信中清楚注明原因。
  4. ①该信须列明持证人之身份资料及取消原因;②倘经职业介绍所办理取消手续,该信须同时盖上聘用公司及职业介绍所之印章,并经各公司负责人签名确认;③倘《外地雇员证》已遗失,则「外地雇员」毋须提交由警务机关发出之《报失凭证》,但其须在取消申请信中声明遗失原因,并须签署核实。
  5. 可到外地雇员分处索取或于治安警察局网页下载有关表格。
  6. 持卡式者则需递交载有有效「逗留(D)签注」之卡背影印本。
  7. 仅适用于由雇主为其家务工作雇员办理取消手续之情况,倘雇主同属外地雇员,或持《特别逗留证》之人士,则尚需在其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上签署。
  8. 详情参阅“外地雇员家团成员之「逗留的特别许可」”取消手续
  9. 即使已对该取消决定提出声明异议或诉愿。
  10. 即使该许可之有效期仍未届满。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址:澳门氹仔北安码头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

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外地雇员分处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 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週五 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每日截筹时间 下午4时30分(申办服务)
下午5时15分(领取《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补发《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密码信或补交文件)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1楼K区
– 仅提供下列服务:1. 家务工作雇员及专业外地雇员续期、补期或取消申请、 2. 补发《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密码信、3. 领取《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三楼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仅提供下列服务:1. 家务工作雇员及专业外地雇员续期、补期或取消申请、 2. 补发《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密码信、3. 领取《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办公信息:请点击详情


费用

全免。


审批所需时间(轮候或邮寄时间不计算在内)

即时。


备注/申请须知

倘外地雇员/外地雇员家团成员已更换用作申办相关在澳「逗留许可」的护照/旅遊证件/《通行证》/身份证明文件,则必须持该证到受理分处更新证件资料及办理补发《逗留许可凭条》手续。


资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后更新时间:2023-03-03 15:30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