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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

申请「转载获批『逗留 / 居留许可』期限之证明」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手续申办者
    1. 亲身办理;
    2. 透过合法代理人办理(附注1)。
  2. 必须出示文件
    1. 如无特别说明,凡递交影印本之文件,均须出示其正本作核对;
    2. 倘未能出示正本,则有关影印本须经鑑证。
  3. 必须递交文件
    1. 申请书(DARP/DARP M-7)(附注2及附注3);
    2. 申请人之有效证件影印本。

附注

  1. 代理人须递交经鑑证之委讬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并出示正本);
  2. 可到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外地雇员分处索取或于治安警察局网页下载有关表格;
  3. 申请书中须载明申请人之身份资料、拟证明之事实、证明书 / 声明书之用途。

表格下载:声明书 / 申请书(DARP/DARP M-7)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址:澳门氹仔北安码头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

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外地雇员分处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 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週五 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每日截筹时间 下午4时30分(申办服务)
下午5时15分(领取结果或补交文件)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1楼K区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五 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办公信息:请点击详情


费用

第一版纸澳门币15元,其余每版为澳门币5元(包括利害关係人档案资料之影印本)。


审批所需时间(轮候或邮寄时间不计算在内)

翌工作日下午4时。
(自服务单位接获且确认文件齐备无误后起计)


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1. 亲临领取;
  2. 代理人领取。

资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15 16:18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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