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求助方式:短讯
必须提供资料
- 事件性质(如火警、发生争执、交通意外……)或需求协助(如警察、如消防、救护车);
- 事发地点(包括地区、街道、门牌、大厦名称及附近地标等);
- 受伤人数(如适用),有助报案中心调派足够人员到场;
- 是否被困(如适用),有助报案中心调配适当车辆及装备到场;
- 其他适用资料(在安全情况下提供),如:贼人持刀行劫,仍在屋内;
- 姓名;
- 联络电话。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电话办理
短讯联络:(853) 6330 9999
接待单位:行动通讯中心
办公时间:24小时
费用
全免
附注:
每次发出短讯作出求助时,电讯服务供应商将会收取相关发送短讯费用。
备注事项
- 当发出短讯求助后,过了5分钟仍没有收到确认短讯,该短讯可能发送失败,故应再次发送短讯求助或寻求其他求助方法;
- 如更换或取消电话号码或住址,必须尽快到登记单位更新资料;
- 提交短讯服务申请后,本局会将个人资料输入电脑,再发放短讯至登记号码作为确认,表示求助服务已经启用;
- 定期清理收件箱,以免因收件箱储满而不能收到确认短讯;
- 切勿胡乱试用,以免浪费警力及触犯法例,如有疑问可向本局或登记单位查询。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灾害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