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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安全

报失失踪人士

常见问题

  1. 失踪多久才可以报警?
  2. 如果我要报失人口,需要递交什么资料?
  3. 我已办妥报失手续,可事后又不慎遗失了《报案证明》,可以再补办吗?
  4. 我已办妥报失手续,可事后又不慎遗失了「报失纸」,可以再补办吗?
  5. 报失财物需要怎么做?
  6. 发现自己的车子不见了该怎么办?
  7. 如果寻回失车,车主需要去销案吗?
  8. 我遗失了财物,可以到哪里查询?
  9. 我在街上捡到财物,若已问过在场所有人士而无人认领的话,我可以据为己有吗?

1. 失踪多久才可以报警?

只要你有充份理由怀疑有人失踪,可随时前往就近的警司处办理报失人口手续。本局会透过内部通讯联系各警务单位留意失踪人士下落。


2. 如果我要报失人口,需要递交什么资料?

需带同你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失踪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照片(如有),并提供失踪者的身份资料、身体及外貌特征、失踪时的衣着特征、失踪的日期、时间、地点及原因,等等。


3. 我已办妥报失手续,可事后又不慎遗失了《报案证明》,可以再补办吗?

可以补办,但需亲身再到办理报失的警司处补办。


4. 我已办妥报失手续,可事后又不慎遗失了「报失纸」,可以再补办吗?

可以补办,但需亲身再到办理报失的警务警司处补办。


5. 报失财物需要怎么做?

前往就近警务警司处办理报失手续,向警方提供遗失日期、时间、地点及失物之详细特征,如种类名称、颜色、牌子、型号、机身编号(如有)、价值等。


6. 发现自己的车子不见了该怎么办?

失主应前往就近警务警司处或交通警司处办理报失手续,本局会透过内部通讯联系各警务单位留意失车下落。


7. 如果寻回失车,车主需要去销案吗?

首先,车主应避免接触已寻回的失车(即不要用手触摸车辆、开门、上车,甚至驾驶车辆),并尽快「通知」警方。待警方派员到场进行调查及搜证(搜集指模)后,再于警方面前对车辆内外进行检查,检查损坏及点算损失财物(如有)。最后,警方会根据刑事诉讼程序处理有关案件。
至于「销案」,只是一种俗称。当车主依照上述做法通知警方寻回失车并协助警方完成调查及搜证程序后,已相当于「销案」,因为警方会自动取消有关失车纪录并停止寻找有关车辆。但,若车主并未有就寻回车辆「通知」警方,自行取走车辆,由于车辆仍处于「失车」之状态,车主驾驶「失车」于街上行走,要承担被警方追截之风险。故车主一旦自行寻回失车,必须第一时间通知警方。


8. 我遗失了财物,可以到哪里查询?

你可登入「失物待领查询系统」进行查询,亦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失物查询电话 (853) 8597 0542,以查询有关失物之现况、领取手续详情或预约办理领取手续的日期等。


9. 我在街上捡到财物,若已问过在场所有人士而无人认领的话,我可以据为己有吗?

未经拾得物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把拾得物据为己有,是违法行为。市民应将有关财物交到治安警察局,办理拾获手续。按照法律,若拾得物并无可资识别其所有人身份之物品(金器、金钱、日用品等)拾获人可选择要求取得拾得物之所有权,或把拾得物之所有权转归澳门特别行政区。若选了前者,一年期届满后,该拾得物仍无人认领,拾获之人仕可以亲临本局澳门警务厅(如于澳门国际机场拾获则前往机场警务处)办理认领手续;倘当中具有可资识别其所有人之物品(包括身份证明文件、物业登记证、信用咭等),一年后无人认领,则拾得物之所有权转归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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