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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安全

申报防入侵警钟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1. 若在大厦或设施内装置防止侵入居所或场所之有声警报系统,应向治安警察局作出申报,以免系统对外产生倘有的噪音而未能及时处理;
  2. 申报后,若变更通讯资料,或拆除警报器材,亦应知会治安警察局。

服务对象

  1. 首次申报/更新资料:安装防入侵有声警报系统之企业持牌人或物业登记人;
  2. 取消:拆除已申报之防入侵有声警报系统之企业或人士。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治安警察局 – 澳门警务厅、海岛警务厅
各警司处
办公资讯:请点击详情
电话:(853)2857 3333


服务地点特别支援措施

有特别需要人士的支援措施总览表


资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后更新时间:2025-03-0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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