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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防入侵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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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已申报于所在大厦或设施装置有声警报系统之人士或企业


申请方式

亲临(可委托代理人)


必须递交文件

首次通知时获发之文件副本,包括:

  1. 《身份资料声明书》副本;
  2. 《有声警报系统通知书》副本;
  3. 《有声警报系统声明书》副本。

必须出示文件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费用(或税项)

全免

 


资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后更新时间:2017-12-18 12:48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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