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办理人可亲临或透过授权殡仪馆之代办人到本局申请,并须提交以下文件:
- 死亡证明书(由仁伯爵综合医院、镜湖医院及科大医院之医生签发,二月九日第21/85/M号训令第一条,第二式);
- 死亡简报(由民事登记局发出,格式13-CRC);
- 申请人及死者之身份证明文件复印本;
- 死者亲属之授权书(授权代办人之用);
- 死者遗体搬迁之启程日期、时间及地点、目的地以及路线;
- 注明安葬方式(火葬或土葬)。
办理所需时间
服务承诺时间:
35分钟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址:澳门提督马路第二警务警司处大楼一楼监察暨记录科
办公时间(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周一至周四,9时至13时,14时30分至17时45分
周五, 9时至13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
费用
澳门币60元正
缴费方式:
- 现金;
- Mpay澳门钱包;
- 澳门通卡;
- 政付通【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发出的信用卡或借记卡(VISA、MasterCard及银联UnionPay)、银联可接纳除大西洋银行外本特区其他所有银行发出的银联制式借/贷记卡、银联闪付咭、银联云闪付、中银手机银行支付、丰付宝、广发银行移动支付、国际付、工银e支付、极易付、支付宝及微信支付(内地居民适用)】。
备注/申请须知
- 倘解剖验尸,须附同验尸医生的赞同意见及有权限之司法当局的许可;
- 搬迁遗体以火葬者,请参照「遗体火化或焚化执照」。
领取服务结果
于申请地点等候最多35分钟后即场领取。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