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必须出示文件数据
-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本
- 治安警察局发出之《武器及弹药贸易商业埸所准照》正本(首次申请者);
- 治安警察局/海事及水务局发出之《燃放火箭及烟花的准照》正本(入口烟花并于本澳燃放者);
- 订购单正本(只适用于代理入口之情况)。
- 必须递交文件/提供数据(如属「申请资格」第2至第4点所述之人士,只需递交第1至第3项所指之文件)
- 《申请项目总表》及《许可申请表》;
- 负责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负责人或申请人填写《身份资料声明书》;
- 负责人之吋半彩色近照4张(只适用于首次申请之情况);
- 申请公司之营业税 – 开业/更改申报表M/1表格(由财政局发出,格式223)(只适用于首次申请之情况);
- 申请公司之营业税 – 征税凭单M/8表格(由财政局发出,格式152)(只适用于首次申请之情况);
- 《武器及弹药贸易商业场所准照》之影印本(只适用于枪店且属首次申请之情况);
- 治安警察局/海事及水务局发出之《燃放火箭及烟花准照或燃放爆竹许可》之影印本;(入口烟花并于本澳燃放者);
- 订购单影印本(只适用于代理入口之情况)。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接待单位:枪械及弹药科。
办理地点及时间:请点击详情
费用
全免
审批/服务所需时间(轮候时间不计算在内)
13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附注:
自服务单位接获且确认文件齐备无误后翌工作日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 申请资格第2至第4点所述之人士,只需递交第1至3项之文件;
- 申请资格第2至第4点所述之人士,只需出示第1项之文件。
创业及营商
进出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