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1. 申请自体防御执照时所提交的保安员制服式样,有何规定?
根据第20/2007号行政法规《私人保安业务制度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每一实体可视乎所提供的服务种类而采用多于一种的制服,但所有制服均须具备能识别私人保安业务的特征元素,要求如下:
●西装外套 – 须配合适尺寸之公司标志及名称、「保安」或「SECURITY」等字样;
●恤衫 (单独穿着作为制服之情况)– 须配有合适尺寸之的公司标志及名称、「保安」或「SECURITY」等字样。
而根据同一行政法规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听取澳门保安部事务局的意见后,倘保安员制服的式样使用以下所述之图案或颜色时,应尤其注意,不应与澳门海关、澳门保安部 队、惩教管理局等公共部门,以及中国内地公安部门或解放军驻澳部队之制服相近:
●恤衫 – 使用军绿色、白色、灰色、黑色或浅蓝色色系;
●裤 – 使用军绿色、白色、灰色或黑色色系;
●肩章图案 – 使用条杠形、星形、曲尺形、涡轮形或棕榈叶形;
●银笛绳 – 使用灰银色、白色、浅蓝色、金色或红色色系。
备注:
●提交申请之保安员制服式样,须由人员穿上整套制服后进行拍摄,包括正面及背面全身 照、 左右两侧近照、制服上之特征近照(尤其公司标志图案及名称),制服各组成部分之近照(如:徽章、领呔等);以及描述制服整体外观之颜色和特征。倘有需要时还须提交布料样板。
●所有提交之相片尺寸为3R,及贴在白色底之A4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