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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格认可

保安员工作证

常见问题

  1. 申请人难以证明其具备至少六年教育程度的学历时,有何解决办法?
  2. 申请人如属外地雇员的身份时,应如何申请「保安员工作证」?
  3. 个人可向当局申请保安员工作证吗?

1. 申请人难以证明其具备至少六年教育程度的学历时,有何解决办法?

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每年定期举办知识评核试,申请人可透过拟任职的持牌保安公司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之结果视为符合第4/2007号法律《私人保安业务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二)项所指的要件,即表示其符合「至少具备六年教育的学历」之要求。


2. 申请人如属外地雇员的身份时,应如何申请「保安员工作证」?

拟任职私人保安工作的外地雇员在申请「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俗称「蓝卡」)前,首要通过预审程序,以核实其是否具备第4/2007号法律《私人保安业务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二)项(至少具备六年教育的学历)及(四)项(原居地刑事记录证明书)所指的要件。在取得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或收入收据后,雇主实体应尽快向治安警察局提交数据文件以申请「保安员工作证」。


3. 个人可向当局申请保安员工作证吗?

根据第4/2007号法律《私人保安业务法》第十二条规定,私人保安员是指与获许可经营私人保安业务的实体有劳动合同上的联系以担任法律所定的私人保安职务的人。因此,申请人应透过拟任职保安工作的持牌保安公司代为向治安警察局申请「保安员工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