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市民只能查询与自身有关之案件,即本身为受害人、受害人之监护人或依法获授权之人士,需要亲身前往司法警察局接待及投诉中心填写表格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者亲身前往司法警察局接待及投诉中心
- 填妥司法警察局提供的表格
- 当事人须带备身份证明文件确认身份
- 如授权代理,则代理人须携同授权书
查询电话:(853) 8800 1999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司法警察局接待及投诉中心
地址:澳门友谊大马路823号司法警察局大楼地下(长崎街23号入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填妥表格后2个工作曰内回复。(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查询内容为案件调查阶段(调查中/已移交检察院),并非案件内容或过程。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