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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处理

查询与自身有关的案件调查阶段(调查中/已移交检察院)


如何办理

市民只能查询与自身有关之案件,即本身为受害人、受害人之监护人或依法获授权之人士,需要亲身前往司法警察局接待及投诉中心填写表格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申请者亲身前往司法警察局接待及投诉中心
  2. 填妥司法警察局提供的表格
  3. 当事人须带备身份证明文件确认身份
  4. 如授权代理,则代理人须携同授权书

查询电话:(853) 8800 1999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司法警察局接待及投诉中心
地址:澳门友谊大马路823号司法警察局大楼地下(长崎街23号入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填妥表格后2个工作曰内回复。(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查询内容为案件调查阶段(调查中/已移交检察院),并非案件内容或过程。


资料提供:司法警察局(PJ)

最后更新时间:2017-10-13 15:41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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