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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服务

探访在囚人许可证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亲临申请
倘申请人亲临办理,须递交下列文件︰

  1. 探访在囚人许可证申请表(由路环监狱 – 登记组提供及填写);
  2.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一吋半彩色近照 2张;
  4. 申请者居住地址证明复印件(如水费单,电费单);
  5. 有效的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复印件;
  6. 结婚证明书复印件。

附注:

  • 第 1至 3项文件必须递交,第 4至 6项文件按个别情况选项递交。
  • 递交文件复印件时,需同时出示原件,以便核对。

网上申请
申请人于惩教管理局网页或惩教管理局流动应用程序,登入“网上服务”系统,点选“探访在囚人许可证申请”项目,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相关数据及上载相片,便可完成申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1. 路环监狱 - 登记组
    地址:澳门路环九澳堤坝马路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 30分
  2. 惩教管理局服务谘询中心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中华广场 8楼A座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 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 亲临申请:自收齐所需文件及取得在囚人意愿日起计,7个工作天内完成。
  • 网上申请:自收齐所需文件及取得在囚人意愿日起计,6个工作天内完成。

(服务承诺)


 备注 / 申请须知

  • 申请者可于申请时指定于路环监狱或惩教管理局服务谘询中心领取探访许可证。代领者需提交申请者之授权书、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出示代领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 如遗失探访许可证者,须重新办理探访许可证,待惩教管理局批准及发出新的探访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探访。
  • 探访在囚人许可证申请小册子


资料提供:惩教管理局(DSC)

最后更新时间:2024-10-2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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